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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15:24:15

韓華城火災電池廠負責人終審囚4年

南韓華城鋰電池廠火災事故導致23人喪生,其中包括17名中國公民。南韓最高法院今日作出終審宣判,駁回上訴並維持二審判決,涉事電池廠負責人朴淳瓘被判監禁4年。 事發於2024年6月24日,位於南韓京畿道華城市的ARICELL電池廠發生火災。事故調查組公布的結果顯示,該廠長期以調包等方式瞞過質量檢查,粗製濫造,最終導致不良電池起火並釀成重大傷亡。 南韓水原地方法院於一審時,以違反《重大災害處罰法》及《產業安全保健法》等罪名,判處朴淳瓘入獄15年。法院當時認定其違反保持緊急出口與疏散通道暢通的義務,未能履行安全保健責任,與員工死亡存在因果關係。 然而今年4月,法院二審認為,朴淳瓘並不負有設置緊急出口的法定義務,亦不存在違反緊急出口維護的行為,因而撤銷一審相關有罪認定;加上考慮到被告已與部分遇難者家屬達成和解,遂將刑期大幅減至4年。 最高法院今日裁定維持二審原判,全案定讞。 (WL)

<匯港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