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人社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金融監管總局及中國證監會5部門,印發《關於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通知》,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實施範圍從36個先行城市(地區)擴大到全國。 《通知》明確,自12月15日(星期日)起,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均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範圍亦從36個先行城市(地區)同步擴大到全國。 《通知》規定,在現有理財產品、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和公募基金產品基礎上,將國債、特定養老儲蓄、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產品範圍。金融機構要做好個人養老金產品資產配置公示等工作,依法依規開展投資諮詢服務,探索開展默認投資服務;加強對金融消費者、投資者的保護,保障參加人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 《通知》要求,相關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加強監管,強化訊息共享,促進制度規範運行。同時,充分調動金融機構、經營主體等方面的積極性,共同推動個人養老金制度健康發展。 (ST) #個人養老金制度
<匯港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