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借貸投資資產絕不限於物業,但對香港人來說,以住宅物業來作為資產去說明,無論在理解上或真實操作上都是較佳的。物業的回報就是樓價升幅加上租金,而租金是屬於確定性及有現金流的,另一方面,投資物業的付出就是首期加上每月供款,以及各項的雜費。
由於樓價升值未能在這刻產生即時利益,而當中的租金收入,就能作為供樓及雜費的支付,若每月的租金減供樓及相關支出後,能出現正數,這就能持續的產生正現金流回報,從字面上可稱為「資產」。
這當然是理想的情況,而這在大多數情況下都值得持有這資產的,因有正現金流就可有新資本投資其他資產,而新資產又產生新的現金流,造成良性循環效果。
然而,若每月現金流產出為零甚至負數的資產,字面上可稱為「負債」,因表面上的確比正現金流情況弱,但其實當中並不是絕對的,就算字面上稱為「負債」,亦並非不值得持有的,因為其回報並非以即時的現金形式呈現出來,這時要必須再仔細分析當中的結構,真正的回報。
以$300萬物業作例,租金4%,每月收租為$10,000,利率2%,
供30年:
情況借貸狀況投資金額每月供款月現金流
情況一不借貸投資$300萬$0 +$10,000
情況二借5成首期$150萬$5,544 +$4,456
情況三借9成首期$30萬$9,980 +$20
【圖2-9】不同借貸情況下的現金流
上表中以現金流的角度去列出各情況,單憑現金流這一點,未能全要分析各情況,故下面再將各情況列出,但這次則用資本回報率的角度計算,務求得出更全面的評估。
在【圖2-10】中,說明了在3個情況下,當中所產生的回報:相同的$300萬物業,收租同是4%,所收的租金是相同;由於情況2及情況3有借貸,需要支付利息,所以收到租金後要減去利息支出;同時,由於所投資的項目是物業,而按揭是在每月還息的同時,要償還一部分本金的,因此在每月所得、以及從現金流的角度來看,情況1會優於情況2更優於情況3的。
但這只是從總資產角度,而非從本金角度。因為情況1用了$300萬本金,情況2用了$150本金,而情況3用了$30萬本金。
因此【圖2-11】用另一形式去表達真正的回報,【圖2-11】以本金為相用的$300萬作例,情況1全數投資於一間物業,賺取$300萬X4% = $12萬的回報(即是4%回報)。
情況2將$300萬分開兩次用,並利用借貸,投資兩間$300萬的物業,每間首期$150萬,借150萬,賺取($300萬 X 4% - $150萬 X 2%)X 2 =($12萬 - $3萬)X 2= $ 1 8 萬, 與情況1 運用相同的資金, 適度運用借貸, 可創造出($18萬 / $300萬)= 6%的回報。
到情況3,將$300萬本金分成10份,買入10個$300萬物業,以$30萬首期借9成$270萬為一份(這雖然有點難做到,但並非不可能,曾認識一位朋友,他以與不同人合資的方法持有多個物業,利用了當中人名借貸的優勢)。
情況3假設投資10個物業,賺取($300萬X 4% - $270 X 2%)X 10 =($12萬 - $5.4萬)X 10 = $66萬,創造出($66萬 / $300萬)= 22%的回報。
其實,【圖2-10】與【圖2-11】在資本回報率的角度,根本是一樣的,剛才計算了【圖2-11】情況1、2、3的資本回報,分別是4%、6%、22%。
同樣地,在【圖2-10】中,資本回報在情況1、2、3中,亦會是4%、6%、22%,試想想,【圖2-10】中的情況3,將$30萬本金都用作首期,以借9成$270萬的形式去買入$300萬物業收租,賺取($300萬 X 4% - $270 X 2%)=($12萬 - $5.4萬)= $6.6萬,資本回報率則是($6.6萬 / $30萬)= 22%。其實,上面同樣是運用4%回報的工具,但將這4%放大到不同的程度,從而將本金產生更大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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