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物監局)今天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條例》)規定,刊憲公布物業管理(物管)業發牌制度下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物管公司及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名單。 物管業發牌制度三年過渡期已於去年7月31日完結,物監局至今已發出近800個物管公司牌照及2萬個物管人牌照。扣除持有臨時物管人牌照但已獲發正式物管人牌照,以及個別從業員持有多於一個級別的物管人牌照的數字後,現時實際有約1.5萬名物管從業員持有物管人牌照,一同為全港不同類型物業超過240萬個單位提供物管服務。 物監局主席黃江天表示:「發牌制度順利過渡後,業界繼續積極申領牌照,物監局每月接獲大約200宗物管人牌照申請。除新牌照申請外,亦包括臨時牌照持有人申領正式物管人牌照及物管人(第2級)(即俗稱物管主任級)提升其學歷及專業水平,並累積足夠物管經驗後,申領物管人(第1級)(即俗稱物管經理級)牌照,在在反映物管業界對發牌制度及業界長遠發展的信心,認為物管工作是朝陽行業,可以提供職涯晉升階梯,讓物管從業員可發揮所長,於業內發展更上一層樓。」 (BC) #物監局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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