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2026年9月9日 - (亞太商訊) - 康哲藥業控股有限公司(867.HK/8A8.SG)(「康哲藥業」)欣然宣佈,1類創新藥金速希(R)(斯樂韋米單抗注射液)(「產品」)於近日在全國多地開出首批處方,覆蓋包括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潞河醫院、溫州市人民醫院、開平市中心醫院、東莞廣濟醫院、惠東吉隆安康醫院等多家醫院,標誌著全球首款狂犬病被動免疫雙特異性抗體正式開啟規模化臨床應用,為中國狂犬病暴露後緊急處置帶來更優解決方案。
雙表位中和疊加低劑量方案,直擊臨床痛點
金速希(R)是全球首款針對狂犬病病毒雙表位(G蛋白表位I和III)的全人源特異性抗體,符合世界衛生組織(WHO)推薦的「雞尾酒式」治療理念,可有效中和狂犬病病毒不同毒株或不同基因型,在狂犬疫苗主動免疫尚未充分發揮保護作用前提供即時保護,為阻斷病毒感染築起關鍵防線。
同時,產品是目前劑量最小的狂犬病被動免疫製劑(0.05mg/kg); 相較於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HRIG),具有用量少、易推注等特點,可有效減輕患者疼痛感,提高依從性。產品採用重組技術製備,不依賴血漿來源,無血源感染風險;可大規模標準化穩定生產、成本可控;同時具備單一有效成分、質量穩定、批間差異低等優勢,為提升狂犬病被動免疫製劑的安全性、標準化供應能力與患者可及性帶來新的可能,有望進一步提高被動免疫製劑市場滲透率。
獲批約兩個月即實現首批處方,學術引領的商業化體系加速價值釋放
金速希(R)於今年6月在中國獲批上市。獲批後,康哲藥業與合作夥伴智翔金泰緊密協作,協同推進藥品供應、市場准入及學術推廣等關鍵環節,整合專家網絡與市場資源,歷時約2個月完成全國首批處方落地,促進創新成果更快轉化為臨床可及的治療新選擇。
目前,康哲藥業已擁有9款商業化創新藥,並陸續實現全國規模化臨床應用,加速釋放每一款好藥的臨床價值。未來,康哲藥業將立足臨床未竟之需,持續以「自主研發」與「合作研發」雙軌構建差異化創新產品矩陣,加速優質創新藥的可及進程,以切實行動護航患者生命健康。
關於狂犬病
狂犬病是由RABV感染引起的一種急性人畜共患病,臨床大多表現為特異性恐風、恐水、咽肌痙攣、進行性癱瘓等[1],病死率幾乎為100%。目前對已經出現疾病症狀的狂犬病沒有公認有效的治療方法,規範的暴露後處置是最有效策略,包括傷口處置、疫苗接種、按需注射被動免疫製劑[2]。疫苗誘導產生抗體需要1-2周,在第一針疫苗注射後至機體產生足量抗體之前,被動免疫製劑可提供即時保護[1]。
根據《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範(2023年版)》,狂犬病III級暴露者、確認為II級暴露且嚴重免疫功能低下者,或者II級暴露者其傷口位於頭面部且不能確定致傷動物健康狀況時,應當在第一劑疫苗免疫同時給予被動免疫治療[3]。我國每年狂犬病毒暴露人口數逾4,000萬,其中40%為III級暴露[1]。但出於患者認知、價格、可及性等原因,III級暴露者中,僅15%左右接受被動免疫製劑注射[1]。我國目前主要的狂犬病被動免疫製劑為HRIG。然而,HRIG需要從健康人群中提取,來源受限、價格昂貴,且存在潛在的血源感染風險,導致目前我國被動免疫製劑滲透率較低。
關於金速希(R)的更多信息
金速希(R)針對成人的中國III期臨床試驗達到了主要療效終點,研究顯示產品與目前我國主要被動免疫製劑HRIG具有非劣的保護力,在狂犬病毒暴露的早期提供即時保護,且不會對疫苗誘導的主動免疫產生不利影響。此外,產品正在進行針對2歲至18歲以下兒童和青少年的中國III期臨床試驗。產品在中國已取得授權專利。
2025年9月,康哲藥業通過附屬公司與重慶智翔金泰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就產品簽訂獨家合作協議(「協議」),根據協議,康哲藥業獲得了產品在中國大陸的獨家商業化權與除中國大陸之外的亞太地區及中東、北非的獨家許可權。合作期限至產品在中國大陸地區獲批上市後十年(產品的初始期限),產品的初始期限到期後除非發生協議約定的終止或解除情形,則協議每十年自動延期。
關於康哲藥業
康哲藥業是一家專注於差異化專科醫藥產品的識別、構建與全生命週期管理的創新型醫藥企業,以自主研發與合作研發雙軌並行,依託從零創建市場與品牌的能力,讓每一款藥品的臨床價值和商業價值充分實現。
康哲藥業已形成貫穿產品全生命週期的能力閉環,精准識別優質創新標的,為其匹配最優研發路徑,高效推進臨床開發與註冊;圍繞診療需求精准制定醫學策略,依託專業學術推廣體系及網絡,推動產品實現規模化臨床應用。
康哲藥業聚焦心腎代謝、中樞神經、消化、眼科、皮膚健康等優勢專科,以專業學術推廣與多疾病領域學術資源,構建可持續的專科規模優勢,皮膚健康業務已成為細分領域龍頭。同時,持續推進國際化複製能力建設,在東南亞及中東等新興市場驗證商業模式的可遷移性,為集團高質量可持續發展注入長期動能。
參考文獻/資料
1.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狂犬病預防控制技術指南(2016版)》. https://www.chinacdc.cn/jkyj/crb2/yl/kqb/jswj_kqb/202409/P020240906525420231910.pdf
2.殷文武,王傳林等. 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專家共識[J]. 中華預防醫學雜誌, 2019, 53(7):668-679. DOI:10.3760/cma.j.issn.0253-9624.2019.07.004
3.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範(2023年版)》. https://www.chinacdc.cn/jkyj/crb2/yl/kqb/jswj_kqb/202409/P0202409065254218174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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