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上調破欠基金有關遣散費特惠款項上限,由現時遣散費首10萬港元增至首20萬港元,餘額一半維持不變。 政府數據顯示,截至今年10月底,破欠基金累積盈餘逾73億港元。當局已評估作出調整後,在不同情景下對破欠基金的影響,若處於「經濟危機」,每年相關額外開支多約2.21億港元。政府形容,基金財政狀況十分穩健,估計連年面對經濟衰退或危機、並接獲大量申請時,導致財政連續大幅虧損的機會不高。 勞工處副處長何錦標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表示,今次的建議調整現階段屬較穩妥做法,認為可於明年實施對沖後,經監察勞資關係、經濟情況及基金財政後,絕對可於適當時候再整體檢視破欠基金保障範圍。 (BC) #破欠基金 #勞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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