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公布 BNO 最新申請指引,容許在一定情況下,父母其中一人先前往英國,另一人再攜同子女稍後赴英。指引亦說明,若 BNO 申請人在取得 BNO 簽證後認識新伴侶,該名伴侶亦可申請前往英國。 惟居英滿5年後申請定居時,BNO 護照持有人則須與其受養配偶及子女一同獲得定居資格。由於居英5年的條件是按個別申請人計算,若主申請人子女或配偶選擇稍後來到英國,這或意味主申請人或須另外申請延長居留資格,直至其家人全部居英滿5年。 新指引於4月9日發布,指 BNO 簽證主申請人(即 BNO 護照持有人)的配偶及18歲以下子女,可與主申請人分開申請 BNO 簽證(It is permissible for the BN(O) status holder’s spouse or partner and dependent child under 18 to apply for the Hong Kong BN(O) route separately from the lead applicant.)。 此外,若 BNO 簽證申請人在獲批出 BNO 簽證後,認識新伴侶,該伴侶若滿足配偶的簽證資格,亦可以前往英國。指引表明,現時制度接受部分申請人或希望一家人分開申請簽證,以讓其中一名家長先到英國,另一家長再稍後帶同子女來英。 然而,若 BNO 身份持有人獲批出入境許可或准許留英後,其家人或已成年受養人家屬才作申請,那申請應當被拒絕。 至於居英滿5年後申請定居身份時,BNO 的子女則須與父母其中一方一同獲得定居資格;沒持有 BNO 的配偶,亦須與主申請人一同獲得定居資格。由於居英5年的條件是按個別申請人計算,如果主申請人的子女或配偶選擇稍後來到英國,這或意味先來英國的家長或須另外申請延長居留資格,直至其家人全部居英滿5年。 (BC) #BNO 5+1
<匯港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