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將於明年9月14日展開對葉志輝、蘇龍影、劉家榮及陳倩螢的審訊,四人是一個組織嚴密的「唱高散貨」集團的骨幹成員。是次刑事法律程序源自證監會的調查。 於今天的聆訊中,法院在4名被告否認《證券及期貨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下有關串謀在證券交易中使用具欺詐或欺騙意圖的計劃的控罪後,定出審訊日期。 葉、蘇、劉和陳獲准保釋,等候審訊,條件是他們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分別繳交50萬港元、5萬港元、40萬港元及40萬港元的保釋金;於所申報的地址居住,以及住址如有任何更改,都需在事前通知警方。 (BC) #證監會 #唱高散貨
<匯港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