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就港交所(00388)「建議優化首次公開招股市場定價及公開市場規定」的諮詢當中幾項建議作回應,她表示,對於港交所回撥機制新建議方案,公會兩者都能接受,認為能讓建簿(即撇除公開認購和基石認購)投資者認購比例在至少50%,可發揮機構投資者的作用。 對於市場認為基石投資者上市日期後6個月的禁售期或會太短,她認為從投資者角度,分兩個階段解禁是一個較為恰當的做法,認為3-4個月已經可增加自由流通量。 在公眾和機構投資者的分配方面,她指出,由於市場轉變大,投資者結構有很大改變,目前市場交投量散戶佔比只有大約十幾個百分比,機構投資者參與為主,交投佔比較高,回撥機制的數額大,認為機制調整後可惠及整體投資者。 黃王慈明指,公會不支持港交所提議發行人可在毋須延遲IPO時間表的情況向上修訂發行價最多10%,因為基石投資者需要有承諾協議、現行IPO發行流程較短,增設向上調價的機制會令不明朗性增加。 (LF) #新股 #IPO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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